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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消息,近日,该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接连查获2批危险货物烟花爆竹,总重约44吨。目前,已依法进行处置。
广州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中查获44吨烟花爆竹
此前,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关员根据风险布控指令对一票申报品名为“陶瓷杯”“屏风”等商品的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除集装箱门口处装载有陶瓷杯、屏风等已申报货物外,在集装箱内侧堆放有大批用简易编织袋包装的纸箱,纸箱内装有大量未向海关申报、没有任何危险品标志且未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烟花爆竹。经清点,该批烟花爆竹重约21吨。2天后,南沙海关关员又在另一票申报品名为“陶瓷杯”“保温壶”的出口货物中,查获夹藏的烟花爆竹,重约23吨。
广州海关在出口货物中查获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属于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在物流、仓储和运输过程中稍有不慎可能引发燃烧甚至爆炸事故。海关提醒,烟花爆竹须经海关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口,且须经相关部门许可并在取得相应资质的口岸出口,其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对于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海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关悦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雪明 通讯员:关悦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雪明、林琳 通讯员:关悦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玮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