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日前,安徽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计划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全省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融合教育资源覆盖率超过95%,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机会明显增加。

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按照规划,我省将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

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到2025年实现每个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都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统筹支持办好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培智高中(部)。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加快建成安徽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发展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加强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普通高校措施。

办好达标特殊教育学校

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首先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我省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较多且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学位不足的县(市、区),要根据需要合理规划布局,满足残疾儿童入学需求。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各市要于2022年12月底前,依据《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制定区域内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达标规划,并组织好实施。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强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

提高特殊教育生补助标准

落实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各地应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各地可统筹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政策。统筹中央财政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向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落实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幼儿)予以资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强化民办特殊教育规范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公益属性。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推动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

发展特殊教育,还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要求,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根据实际需求,优化公费师范生招生结构,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注重培养满足特殊教育需要、具有职业教育能力的特殊教育师资;支持特殊教育专业研究生培养。推动师范类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内容,列为必修课并提高比例。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随班就读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巡回指导老师及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的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事业。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任务的普通学校,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县级以上教研机构应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研员。(于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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