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通过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减轻患者负担,节约医保基金支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高老百姓医疗保障水平。
国家药品集采给我们带来什么
近日,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上海开标并产生拟中选结果。此次采购规模达到数百亿元,共有189家企业参加,产生拟中选企业125家,拟中选药品品规191个,平均降价53%,最高降幅达95%。
价格降幅如此之大,会不会影响药品质量呢?据报道,此次参与集中采购的药品均为原研药或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国家药监部门在集中采购之前已对这些药品进行过质量认证,确保药品质量达标。仿制药并不是假冒伪劣的“山寨药”。事实上,随着一致性评价的不断扩容,仿制药凭借着质量过关且价格低的优势,竞争力已经明显大于原研药。在这一竞争形势下,国内各大药企不得不加快实现整合优化,重视树立仿制药形象,以形成市场品牌效应,在自我优化中让利于民。
第三次国家集采规模达到数百亿元、一次就有55种药物中标,这意味着国家药品集采在药企发展主要方向、药品流通过程、终端支付平台、患者使用感受、降低双方负担等方面都有着巨大的优越性,将会成为我国当前和未来要长期坚持的一项政策。“该政策既符合行业规律,也符合当前实际,多方受益,应不断完善,持续推进。”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健康经济研究室主任陈秋霖说。
纵观我国药品采购史,主要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2000-2006年,采取地市级采购;2007-2014年,采取省级采购;2014年之后,实施区域联合采购;2015年之后,推行分类采购;2018年开始,由国家医保局主导设计采购。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中,不变的是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导向,老百姓始终是改革红利的最大受益者。国家药品集采制度的发展,再一次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作出了生动诠释。
特别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内,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能够更好地搭建企业与市场,药品与患者之间的沟通桥梁,拓宽多方信息交流渠道,国内医药全体系产业供应链优势得到进一步凸显,把疫情防控之“危”转化为医疗卫生创新发展之“机”,更好地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事实证明,这一政策已成为我国打赢疫情防控战,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实现经济复苏的重要保证。
回顾药品实行集中采购20年的发展历程,从建立到探索、规范再到如今的完善,药品采购的体制机制不断得到健全,企业营销不断推陈出新,患者诉求不断得以满足。如今,第三批国家药品集采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基础上,解决了原来集中采购没法带量、及时回款等诸多问题,推动实现了医保体制改革、卫生体制改革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三医”联动。国家药品集采的步子已稳步迈开,医保部门、医院和药企之间的治理难题得到正视并持续积极解决,这些都为推动建成健康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让群众期望的看病不难、看病不贵尽早实现。